


吉隆坡:种植园和商品部将与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合作,对歧视该国棕榈油的产品进口公司采取行动。
马来西亚部长拿督斯里约哈里·阿卜杜勒·加尼表示,根据2011年《贸易说明法》第69条,每一种有歧视棕榈油产品迹象的进口产品将被处以高达25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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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商业或贸易或任何广告中使用歧视或抵制棕榈油产品的任何声明、表达或指示。
“我们看到许多从国外进口的产品与棕榈油无关,不含棕榈油,但包装上写着‘不含棕榈油’。
“我们有法律。我们的产品不应该受到歧视。在印度尼西亚,你找不到这个,”他在周六(3月9日)发布马来西亚可持续棕榈油(MSPO)标志后对媒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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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持该国的棕榈油产业,部长表示,他的部门将与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部(JAKIM)讨论将MSPO标志放在该国销售的每一种棕榈油产品上。
他说,MSPO标志将强调环境的重要性和对该国油棕行业可持续发展努力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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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时候,MSPO和FGV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在“Saji”食用油及其烹饪系列产品上使用MSPO的标志。
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MSPO和FGV之间的合作,在棕榈油和清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了交叉推广,交流信息,探索新的机会和举措。——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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